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获悉,《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实施细则》、《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均于近日发布,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建设区块链技术测评机构
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主要分为支持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区块链场景应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生态4大板块,共有国家省级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项目、国家省级区块链运营中心补贴项目、成都市政务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项目、重点行业联盟链奖励项目等14个部分,每一部分均明确适用主体、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
在支持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参与国家、省级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的,按企业或机构投入成本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牵头成立区块链运营中心并实际开展业务的企业或机构,前两年按运营成本实际投入的20%,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在深化区块链场景应用方面,鼓励企业围绕“成都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重点任务开展应用示范,对于参与并完成既定试点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建设成本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对建设区块链技术测评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资质认证并对外提供服务的,按照实际投入成本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贴。支持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对年度区块链业务市外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营造良好发展生态方面,对主导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区块链标准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
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修订)》从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涵养产业生态三大板块,数据服务平台建设补助项目、数据服务平台流通收益奖励项目、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建设补助项目等10个方面,对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进行了细化明确。
在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方面,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方面,对自主投资建设且通过国家部委评选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该项目建设成本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将大数据企业纳入成都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和成都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直投或跟投。
在涵养产业生态方面,对于获批省级及以上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的区(市)县,给予其数字经济为主导的产业功能区、核心大数据产业园区、专业化运营机构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记者 李艳玲
(来源:成都日报)